离婚协议中存款归属要写具体数额吗?

时间:2024-04-18 作者:成都律师

离婚银行存款的分割: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说不分。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链接: http://www.dediya.com/76158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铜仁律师 杭州工程款追讨律师 岱山律师 淮安律师 毕节律师 绍兴律师 温州律师 杭州律师费用 南京律师 濮阳律师 大理律师 福州律师 大同律师 泰顺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 宿州泗县律师 北京朝阳区律师 北京丰台区律师 监利市律师 广州律师 南通律师 镇江律师 深圳律师 湛江律师 株洲律师 广州律师 青岛律师 菏泽律师 宁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