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不补齐上诉材料怎么办

时间:2024-04-05 作者:成都律师

向人民法院 申诉 ,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 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
一、 二审 判决书 、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 以有新的 证据 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 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到上级部门投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到上级法院投诉

本文链接: http://www.dediya.com/74983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湖州律师 汕头律师 铜仁律师 新疆律师 牡丹江律师 杭州律师手机号 海东律师 奉化律师 青山湖区律师 鹰潭律师 南宁律师 大连律师 杭州公司类法律纠纷 宣城宣州区律师 深圳龙岗区律师 北京朝阳区律师 南京江宁区律师 天津武清区律师 隆回县律师 连云港律师 天津律师 苏州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成都律师 惠州律师 邯郸律师 德州律师 宜宾律师 成都律师 德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