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们那起诉能带起不?

时间:2024-03-06 作者:成都律师

可以的,起诉状是原告在起诉时提交给法院的,法院以此来判断是否立案,以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没有要求开庭必须带起诉状,反而是个人身份证及案件的证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文链接: http://www.dediya.com/70177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临夏律师 成都武侯区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郴州律师 六安金寨县律师 葫芦岛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吉水律师 杭州版权纠纷律师 杭州离婚家事律师 厦门律师 杭州律师电话号码 滨州律师 柳州律师 上饶德兴市律师 北京朝阳区律师 南通通州区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南京六合区律师 长沙律师 杞县律师 湛江律师 益阳律师 合肥律师 昆明律师 南京律师 烟台律师 滁州律师 深圳律师 湛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