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全家吗?还是一个人?

时间:2024-02-21 作者:成都律师

低保是全家人享受。低保户就是一个户,只要是在民政局有了解过这方面政策的朋友,应该都会知道,低保指的就是这个户籍的人口,毕竟低保就是当地政府为了能够让所在地的农民得到收入,所以给出来的一项照顾的政策,所以并不需要去纠结是个人还是整户,限制户籍即可。申请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律以户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证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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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不是一个人,是一家人。低保想要申请成功,必须是以整个家庭去申请,以户计算,不能够以个人去计算。确定家庭的生活条件,其实就是低保评定的一个重要的依据。申请低保需要的条件是什么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3、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4、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5、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6、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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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1、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和子女,按规定申请低保的家庭成员是父母和子女。所以家庭成员是父母和子女。家庭成员是和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低保户退休还吃低保吗低保领取的条件跟是否退休没有关系。低保,是看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财产,是不是在当地规定的低保户标准之下。如果确实低于标准的,可以继续享受低保,超过标准的也就取消。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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